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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儿,读得入神。
我跃起去抢:“还给我!”
他没费什么力气,轻易躲开:“又不是你的。”
我全身酸疼,一时拗不过。裹着被子下地,踮着脚尖点至厨房。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我面红耳赤。穿戴齐整后回到沙发前,小黑本荡然无存,霍亦琛神情悠然,吃他的果酱,时不时地察看壁炉。
奇迹般地,火一夜未熄。他不会是……
我大惊失色:“你……”
霍亦琛点头:“没有。”
跨过沙发靠背,我见那记事本好端端躺在红丝绒上,放了心。
他笑:“写得很有趣啊,烧了可惜。”
我将日记本护在胸前,生怕他虚晃一枪,再突然出手。
他笑个不停:“你这学艺术的学生,都想象不出这样好的一个故事吧。”
“你现在是要否认吗?”我反唇相讥,“反正她再也说不出话了,你想怎么污蔑都行。”
“白痴。”
“骗子!”
“你刚跟骗子上了床。”他摇晃着勺子,“那也是我骗你的?”
他直视我的眼睛。一瞬间,我意识到自己无处可逃。不,是可以逃的。我要报警,然后离婚,然后抢回宝贝,然后……
“这里没电话。”他张开双臂,懒洋洋地瘫在沙发里,“当初就是为了完完全全地度假……不,畏罪潜逃而设计的。”
我倒吸一口冷气。
“放松点儿吧。”他仰起脖子看我,“有了宝贝之后,我们多久没享受二人世界了?”
霍亦琛是个不需要爱情,但需要婚姻的男人。
我明白这点的时候,为时已晚。
“你到底哪根筋……”
“同情一下好吗?”霍亦琛正色道,“为了帮你洗脱嫌疑,有人刚被他大哥踢出了家族产业呢。”
调羹坠地。
我将手放在霍亦琛的额头上,发觉他正发着高烧。他神志不清地将我身上的被子慢慢拽走,围在他自己身上。透过细柔的蚕丝,我能感觉到他身体微微颤抖着。我想起身去厨房烧开水,他紧紧抱住我的腰,头搁在我胸前:“别走。”
就在那一刻,我忘记了这人可能是伪装了半生的变态杀妻犯。
我让他抱到满意为止,安慰道:“等我一下,就五分钟。”
哄他上床,烧热水给他喝,用新鲜的橙子榨汁给他喝。我想,如果能找到活禽市场,我要杀只鸡,炖汤给他喝。
用不多的食材做好一顿午饭端来时,他兀自靠着床头,因病而涣散无神的黑眼睛,不满得像孩子。
“我一点儿也不想来找你。”他气呼呼地说,“只是,我怕传染给宝贝。”
是啊,我知道。要不是没人可找,他怎么会屈尊,冒着让我误会的危险来跟我过所谓的二人世界。
“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了,是个穷光蛋。”
我舀了一口饭,吹吹凉:“反而比较可爱。”
“这是一个要求离婚的好机会。”他拼命按捺食欲。我知道我的手艺有多好。
“谢谢,我根本没跟你结过婚。”
道破了尴尬的分界线吧?
“这一切结束的时候,我们就会分道扬镳,对吧?”他好歹咽了饭,嫌我喂得慢,将碗抢了过去。
都说吃人的嘴短,霍亦琛先生则没这种顾忌。他命令道:“诚实地回答问题,别回避。”
我生出一股无名火:“有意义吗?我从没走过,走的人,一直是你。”
霍亦琛语塞,低了头,默默吃饭。过会儿,他又问:“那如果我再也不走了呢?如果我再走,就天打五雷轰呢?”
“说什么胡话!”
他不依不饶:“我再也不走。那你呢,你走不走?”
我鼓着腮帮子:“没想过。”
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碗饭,现在在舔勺子:“你在撒谎。你刚才眼睛转的时候,就是在想。想的结果是什么?快点儿告诉我,很重要。”
我看不下去他猫一样的举动,又怕抢了勺子,他会开始舔爪子。要拍拍他的头吗?或者帮他揉耳朵?
我叹气,在这怅惘的结尾,却意外地敛住要上扬的唇角:“在你病好之前,我都不走。”
霍亦琛眼睛也转,他不太满意这个答案,但只能接受:“保证?”
我试图忽略他病得神志不清,或者被安抚状态下心理智商只有十岁小孩的水平。
“保证。”
他放心地将整个脑袋躺进枕头:“那我做事速度得快些。”
我没问是什么事。
他高烧已退,闭目养神。我收了餐具,本打算留他独自睡觉,又怕病情复发。我坐在床的另一边,借着星点儿灯光,捧读十年前的文学杂志。半夜,霍亦琛醒了,他将被子拉至喉咙,翻身看着我:“我对天发誓,我不是杀人凶手。虽然有时会享受假装是凶手的感觉,但我不是。虽然有时想,如果放手一搏,结局会是更好,但……自始至终,我做不到。”
我将眼神移开纸页,友善地看他,给出一个想也未想的答案,四个字从心到口,速度快到不经由大脑:“我知道的。”
凡尘未了,沧海桑田未至,命运在那一刻说话,我们已经落定。我惊觉,自己一直知道霍亦琛。
他停顿,仿佛有一生那么长久,乃至于再张口,我们都像老了十岁。
“帮我拿杯水,好吗?”
他将守护的重任,从我肩膀移开。
而我分明听见,风刮过森林。折断的枝条,拍打玻璃。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你知道自己是谁吗?你不知道。世界的左手是虚幻,右手是谎言。你不知自己坚守什么,前往何方。生还以来,我相信过许多东西,最终它们被证明是虚假的。对于一个已死过一次的人,我知道什么叫危险,以至于,在看见它的时候,一眼就认出。
我要保护我们。
如果这是最后一次。
我再也不要回到生死的十字路口,眼睁睁看着命运的火焰,将我们吞噬。
我在黑暗中翻找,我知道它在这里。开车来时,我就看见它。
这是活生生的炼狱。
巨大的撞击声后,我耳朵近聋。我什么也听不见。眼前是残血和断裂金属的一团混沌。一根又冷又硬的东西直直刺进我左肋骨,我双腿被卡在压扁的驾驶座中。车的前端起火,后端起火。我闻到烧焦的肉,那是我自己的肉。油箱已损,这说明车子随时可能爆炸。前窗粉碎,我可以爬出去。
右边的副驾驶,坐着靳雅笙。她向前趴着,长发与血污揉在一起。从那恐怖的血洞来看,她头受的伤比我重。但她四肢没有被挤压,她还有机会爬出去。她手在动,她还有知觉。我用唯一自由的右手拉扯她的手臂。尽管每个动作都让我左肋撕裂的伤口更痛。她没有动。我听不见,但我还感受得到喉咙震动。于是我试着用最响的音量喊她。
醒醒!醒醒!快逃!快……快逃!
本儿,读得入神。
我跃起去抢:“还给我!”
他没费什么力气,轻易躲开:“又不是你的。”
我全身酸疼,一时拗不过。裹着被子下地,踮着脚尖点至厨房。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我面红耳赤。穿戴齐整后回到沙发前,小黑本荡然无存,霍亦琛神情悠然,吃他的果酱,时不时地察看壁炉。
奇迹般地,火一夜未熄。他不会是……
我大惊失色:“你……”
霍亦琛点头:“没有。”
跨过沙发靠背,我见那记事本好端端躺在红丝绒上,放了心。
他笑:“写得很有趣啊,烧了可惜。”
我将日记本护在胸前,生怕他虚晃一枪,再突然出手。
他笑个不停:“你这学艺术的学生,都想象不出这样好的一个故事吧。”
“你现在是要否认吗?”我反唇相讥,“反正她再也说不出话了,你想怎么污蔑都行。”
“白痴。”
“骗子!”
“你刚跟骗子上了床。”他摇晃着勺子,“那也是我骗你的?”
他直视我的眼睛。一瞬间,我意识到自己无处可逃。不,是可以逃的。我要报警,然后离婚,然后抢回宝贝,然后……
“这里没电话。”他张开双臂,懒洋洋地瘫在沙发里,“当初就是为了完完全全地度假……不,畏罪潜逃而设计的。”
我倒吸一口冷气。
“放松点儿吧。”他仰起脖子看我,“有了宝贝之后,我们多久没享受二人世界了?”
霍亦琛是个不需要爱情,但需要婚姻的男人。
我明白这点的时候,为时已晚。
“你到底哪根筋……”
“同情一下好吗?”霍亦琛正色道,“为了帮你洗脱嫌疑,有人刚被他大哥踢出了家族产业呢。”
调羹坠地。
我将手放在霍亦琛的额头上,发觉他正发着高烧。他神志不清地将我身上的被子慢慢拽走,围在他自己身上。透过细柔的蚕丝,我能感觉到他身体微微颤抖着。我想起身去厨房烧开水,他紧紧抱住我的腰,头搁在我胸前:“别走。”
就在那一刻,我忘记了这人可能是伪装了半生的变态杀妻犯。
我让他抱到满意为止,安慰道:“等我一下,就五分钟。”
哄他上床,烧热水给他喝,用新鲜的橙子榨汁给他喝。我想,如果能找到活禽市场,我要杀只鸡,炖汤给他喝。
用不多的食材做好一顿午饭端来时,他兀自靠着床头,因病而涣散无神的黑眼睛,不满得像孩子。
“我一点儿也不想来找你。”他气呼呼地说,“只是,我怕传染给宝贝。”
是啊,我知道。要不是没人可找,他怎么会屈尊,冒着让我误会的危险来跟我过所谓的二人世界。
“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了,是个穷光蛋。”
我舀了一口饭,吹吹凉:“反而比较可爱。”
“这是一个要求离婚的好机会。”他拼命按捺食欲。我知道我的手艺有多好。
“谢谢,我根本没跟你结过婚。”
道破了尴尬的分界线吧?
“这一切结束的时候,我们就会分道扬镳,对吧?”他好歹咽了饭,嫌我喂得慢,将碗抢了过去。
都说吃人的嘴短,霍亦琛先生则没这种顾忌。他命令道:“诚实地回答问题,别回避。”
我生出一股无名火:“有意义吗?我从没走过,走的人,一直是你。”
霍亦琛语塞,低了头,默默吃饭。过会儿,他又问:“那如果我再也不走了呢?如果我再走,就天打五雷轰呢?”
“说什么胡话!”
他不依不饶:“我再也不走。那你呢,你走不走?”
我鼓着腮帮子:“没想过。”
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碗饭,现在在舔勺子:“你在撒谎。你刚才眼睛转的时候,就是在想。想的结果是什么?快点儿告诉我,很重要。”
我看不下去他猫一样的举动,又怕抢了勺子,他会开始舔爪子。要拍拍他的头吗?或者帮他揉耳朵?
我叹气,在这怅惘的结尾,却意外地敛住要上扬的唇角:“在你病好之前,我都不走。”
霍亦琛眼睛也转,他不太满意这个答案,但只能接受:“保证?”
我试图忽略他病得神志不清,或者被安抚状态下心理智商只有十岁小孩的水平。
“保证。”
他放心地将整个脑袋躺进枕头:“那我做事速度得快些。”
我没问是什么事。
他高烧已退,闭目养神。我收了餐具,本打算留他独自睡觉,又怕病情复发。我坐在床的另一边,借着星点儿灯光,捧读十年前的文学杂志。半夜,霍亦琛醒了,他将被子拉至喉咙,翻身看着我:“我对天发誓,我不是杀人凶手。虽然有时会享受假装是凶手的感觉,但我不是。虽然有时想,如果放手一搏,结局会是更好,但……自始至终,我做不到。”
我将眼神移开纸页,友善地看他,给出一个想也未想的答案,四个字从心到口,速度快到不经由大脑:“我知道的。”
凡尘未了,沧海桑田未至,命运在那一刻说话,我们已经落定。我惊觉,自己一直知道霍亦琛。
他停顿,仿佛有一生那么长久,乃至于再张口,我们都像老了十岁。
“帮我拿杯水,好吗?”
他将守护的重任,从我肩膀移开。
而我分明听见,风刮过森林。折断的枝条,拍打玻璃。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你知道自己是谁吗?你不知道。世界的左手是虚幻,右手是谎言。你不知自己坚守什么,前往何方。生还以来,我相信过许多东西,最终它们被证明是虚假的。对于一个已死过一次的人,我知道什么叫危险,以至于,在看见它的时候,一眼就认出。
我要保护我们。
如果这是最后一次。
我再也不要回到生死的十字路口,眼睁睁看着命运的火焰,将我们吞噬。
我在黑暗中翻找,我知道它在这里。开车来时,我就看见它。
这是活生生的炼狱。
巨大的撞击声后,我耳朵近聋。我什么也听不见。眼前是残血和断裂金属的一团混沌。一根又冷又硬的东西直直刺进我左肋骨,我双腿被卡在压扁的驾驶座中。车的前端起火,后端起火。我闻到烧焦的肉,那是我自己的肉。油箱已损,这说明车子随时可能爆炸。前窗粉碎,我可以爬出去。
右边的副驾驶,坐着靳雅笙。她向前趴着,长发与血污揉在一起。从那恐怖的血洞来看,她头受的伤比我重。但她四肢没有被挤压,她还有机会爬出去。她手在动,她还有知觉。我用唯一自由的右手拉扯她的手臂。尽管每个动作都让我左肋撕裂的伤口更痛。她没有动。我听不见,但我还感受得到喉咙震动。于是我试着用最响的音量喊她。
醒醒!醒醒!快逃!快……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