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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走出没多远,王娜就吐了,小赵刚发了两句牢骚,被坐在副驾驶上的张栋嗷嘹一嗓子给顶回去了,闷头开车,连眼睛都不敢向后撩一下。
没想到平时在王吒面前温顺得像只小绵羊般的张栋也有兽性大发的时候,不过他刚才那一嗓子实在太突然了,把王吒也吓了一跳,莫非王娜就是死胖子的逆鳞?不对啊,来的道上他还口口声声喊沈雪老婆呢,他这边正瞎琢磨呢,王娜却拉过他的手臂抱在怀里,然后往他身上一歪睡着了。
嘿,王娜,别以为你长得漂亮点就可以胡作非为昂,你经过我同意了吗,就硬把我的手放在你胸前?还有你的小脑袋瓜,躺哪不好,偏躺我两腿中间,哎哎,你能不蹭来蹭去吗?啊,非礼啊……
车子很快就开回了乐民镇,冯巧云听到车的动静立即跑出来,跟王吒一起把王娜弄回了屋里,一番照料,憋着一肚子疑问各自睡去。
到了第二天王娜醒来,才把昨天下午到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气得冯巧云浑身直哆嗦,王吒在一旁紧着劝。
原来,王娜听了王吒的话,去县里找那个齐律师想拜托他给写一份上诉状,同时也想了解更多上诉的事情。
刚见面时还挺好的,齐律师比以往都热情,还主动要请王娜吃饭。本来就是求人办事,哪能让人请呢,王娜便说她来请,齐律师也没多说啥,随手指了家家常菜,两人点了几个菜边吃边聊。
齐律师,全名齐万林,没想到这次进城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王娜还挺高兴,而实际上齐万林之所以态度大变,全因利益使然。
之前他的角色只是法院指派给老王在开庭阶段的辩护律师,带有义务性,并且还没油水可捞,现在不一样了,王娜来找他代理上诉,那就是他的金主妈妈,而且还是个这么漂亮的辣妈,没理由不喜笑颜开。
律师们一般不太愿意接刑事案件,律师行业三大难:行政诉讼立案难、刑事诉讼辩护难、民事诉讼执行难。老王的这个案子就属于中间这种情况,官告民,人家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个辩护律师可不是那么好当的,诉讼程序中涉及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这一系列部分,哪个衙门口不烧香都得翻船,水特别深。
但是,刑案也有个好的地方,一般当事人要求都很简单明了,要么“捞人”要么“捞命”,捞人无非是减刑、缓刑,捞命的话能把死刑立即执行做到死缓已经是通天的本领了。
齐万林这个人心又黑,还有后台,所以他才敢接这个案子。
齐大律师说法院的人他都认识,尤其和负责审理老王这个案子的宋姓法官关系非同一般,宋法官不但是老王案件的一审主审法官,更是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老王的案子要想,那就非他点头不可,接着又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给王娜好一顿分析,末了才提到重点,这一切美好的前提就是王家得肯掏钱。
王娜听得是云里雾里,不明觉厉,直到他提到了钱,才如梦方醒,心虚的问齐万林大概需要多少钱。
之前聊天中齐万林已经探过王娜的口风,知道她家的大概情况,尤其是那十万块赔偿金,这也是齐万林对王娜热情的主要原因,有钱才能打官司嘛。
齐万林多老道啊,反客为主,说刚才我也给你分析了眼下的情况,这个官司你们要不上诉,那一审判决很快就生效了,你家得拿出十万块赔偿金,你爸还得蹲十二年大狱;要是把这笔钱全拿出来,继续上诉打官司的话,我虽然不能给你爸做无罪辩护,但顶多判三年,甚至缓刑也是有可能的,而且我保证不让你家掏一分钱赔偿金。事先声明啊,这十万块钱,我个人的律师代理费只要两万,其他的全做办案客情费。
光他一个人就要两万,说得还好像自己吃了多大亏似的,王娜听完没说话,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齐律师说的没的是没错,这十万块虽然现在还是她家的,但其实早已不属于她家了,与其赔给人家,不如拿来打官司,要是重审老王真能判个缓刑,那可是好极了。可这事毕竟涉及这么多钱,她一人可做不了主,何况只是听这个齐律师在这空口白牙的说,让她有些担心。
齐万林是行家里手,已然将王娜心思猜出了七八分,继续攻心,还搬出了宋庭长,如果王娜不信,他晚上便把宋庭长约出来与她见面。
王娜说那我能不能晚上先见见这个宋庭长再回家跟我家人商量?
齐万林觉得已经将王娜拿得死死的了,也不急在一时,满口答应,而且为表诚意,他主动提出先帮王家写一份上诉状,免费的。
看来真是找对人了,王娜本来就是奔这个来的,欣然跟着齐律师回了他所在的律所,花了近两个小时才写完,这才开始打传呼,说是约宋庭长。
其实齐万林早在王娜早晨打电话后就已经和宋庭长通过气了,他跟王娜说那番话还真不是虚的,十万块买一个人的自由听上去很荒唐,但在这个小小的县城,又是1998年,也算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齐万林在接受法院指派、做老王的辩护律师时已经了解了案件经过,他一搭眼就瞅出了其中有猫腻,贺家肯定给警察那边上炮了,不然案情不会突然出现这么大转折,但他当时却保持了沉默。
可以说现在的发展情形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不仅如此,连带着接下来的二审结果他都已经想好了:王家胜诉,老王被判三年,缓刑三年。再接着,贺家必然不服,申请再审。这个案子中的王、贺两家都是普通的农民,没啥背景,全靠钱怼,这是他最乐于看到的。官司要继续打下去就等于继续给他送钱,他当然乐此不疲啊,谁输谁赢关他毛事,反正他肯定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车子走出没多远,王娜就吐了,小赵刚发了两句牢骚,被坐在副驾驶上的张栋嗷嘹一嗓子给顶回去了,闷头开车,连眼睛都不敢向后撩一下。
没想到平时在王吒面前温顺得像只小绵羊般的张栋也有兽性大发的时候,不过他刚才那一嗓子实在太突然了,把王吒也吓了一跳,莫非王娜就是死胖子的逆鳞?不对啊,来的道上他还口口声声喊沈雪老婆呢,他这边正瞎琢磨呢,王娜却拉过他的手臂抱在怀里,然后往他身上一歪睡着了。
嘿,王娜,别以为你长得漂亮点就可以胡作非为昂,你经过我同意了吗,就硬把我的手放在你胸前?还有你的小脑袋瓜,躺哪不好,偏躺我两腿中间,哎哎,你能不蹭来蹭去吗?啊,非礼啊……
车子很快就开回了乐民镇,冯巧云听到车的动静立即跑出来,跟王吒一起把王娜弄回了屋里,一番照料,憋着一肚子疑问各自睡去。
到了第二天王娜醒来,才把昨天下午到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气得冯巧云浑身直哆嗦,王吒在一旁紧着劝。
原来,王娜听了王吒的话,去县里找那个齐律师想拜托他给写一份上诉状,同时也想了解更多上诉的事情。
刚见面时还挺好的,齐律师比以往都热情,还主动要请王娜吃饭。本来就是求人办事,哪能让人请呢,王娜便说她来请,齐律师也没多说啥,随手指了家家常菜,两人点了几个菜边吃边聊。
齐律师,全名齐万林,没想到这次进城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王娜还挺高兴,而实际上齐万林之所以态度大变,全因利益使然。
之前他的角色只是法院指派给老王在开庭阶段的辩护律师,带有义务性,并且还没油水可捞,现在不一样了,王娜来找他代理上诉,那就是他的金主妈妈,而且还是个这么漂亮的辣妈,没理由不喜笑颜开。
律师们一般不太愿意接刑事案件,律师行业三大难:行政诉讼立案难、刑事诉讼辩护难、民事诉讼执行难。老王的这个案子就属于中间这种情况,官告民,人家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个辩护律师可不是那么好当的,诉讼程序中涉及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这一系列部分,哪个衙门口不烧香都得翻船,水特别深。
但是,刑案也有个好的地方,一般当事人要求都很简单明了,要么“捞人”要么“捞命”,捞人无非是减刑、缓刑,捞命的话能把死刑立即执行做到死缓已经是通天的本领了。
齐万林这个人心又黑,还有后台,所以他才敢接这个案子。
齐大律师说法院的人他都认识,尤其和负责审理老王这个案子的宋姓法官关系非同一般,宋法官不但是老王案件的一审主审法官,更是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老王的案子要想,那就非他点头不可,接着又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给王娜好一顿分析,末了才提到重点,这一切美好的前提就是王家得肯掏钱。
王娜听得是云里雾里,不明觉厉,直到他提到了钱,才如梦方醒,心虚的问齐万林大概需要多少钱。
之前聊天中齐万林已经探过王娜的口风,知道她家的大概情况,尤其是那十万块赔偿金,这也是齐万林对王娜热情的主要原因,有钱才能打官司嘛。
齐万林多老道啊,反客为主,说刚才我也给你分析了眼下的情况,这个官司你们要不上诉,那一审判决很快就生效了,你家得拿出十万块赔偿金,你爸还得蹲十二年大狱;要是把这笔钱全拿出来,继续上诉打官司的话,我虽然不能给你爸做无罪辩护,但顶多判三年,甚至缓刑也是有可能的,而且我保证不让你家掏一分钱赔偿金。事先声明啊,这十万块钱,我个人的律师代理费只要两万,其他的全做办案客情费。
光他一个人就要两万,说得还好像自己吃了多大亏似的,王娜听完没说话,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齐律师说的没的是没错,这十万块虽然现在还是她家的,但其实早已不属于她家了,与其赔给人家,不如拿来打官司,要是重审老王真能判个缓刑,那可是好极了。可这事毕竟涉及这么多钱,她一人可做不了主,何况只是听这个齐律师在这空口白牙的说,让她有些担心。
齐万林是行家里手,已然将王娜心思猜出了七八分,继续攻心,还搬出了宋庭长,如果王娜不信,他晚上便把宋庭长约出来与她见面。
王娜说那我能不能晚上先见见这个宋庭长再回家跟我家人商量?
齐万林觉得已经将王娜拿得死死的了,也不急在一时,满口答应,而且为表诚意,他主动提出先帮王家写一份上诉状,免费的。
看来真是找对人了,王娜本来就是奔这个来的,欣然跟着齐律师回了他所在的律所,花了近两个小时才写完,这才开始打传呼,说是约宋庭长。
其实齐万林早在王娜早晨打电话后就已经和宋庭长通过气了,他跟王娜说那番话还真不是虚的,十万块买一个人的自由听上去很荒唐,但在这个小小的县城,又是1998年,也算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齐万林在接受法院指派、做老王的辩护律师时已经了解了案件经过,他一搭眼就瞅出了其中有猫腻,贺家肯定给警察那边上炮了,不然案情不会突然出现这么大转折,但他当时却保持了沉默。
可以说现在的发展情形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不仅如此,连带着接下来的二审结果他都已经想好了:王家胜诉,老王被判三年,缓刑三年。再接着,贺家必然不服,申请再审。这个案子中的王、贺两家都是普通的农民,没啥背景,全靠钱怼,这是他最乐于看到的。官司要继续打下去就等于继续给他送钱,他当然乐此不疲啊,谁输谁赢关他毛事,反正他肯定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