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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一身是病的张文馨团长,自从见了钱之后,病痛自消,已经重焕青春。他心里感激张嘉田,可是因为年纪太大,不便和这位小师长拜把子,所以灵机一动,把家里十几岁的大儿子拎了出来,让他认了张嘉田做干爹。这大儿子正处在发育期,长得人高马大,嘴上生出黑黑的一层胡须,满脸此起彼伏的红疙瘩,瞧着比张嘉田还粗糙沧桑。张嘉田每次见过干儿子后,都觉着自己特别的白嫩。
张文馨成了张嘉田手中的一面好招牌,旁人见他这样的倒霉货都能重返第二春,自然眼热,一个个都换了面孔,笑嘻嘻的贴了上来。洪霄九在时,这些人都是不大受待见的,洪霄九没了,他们经了这些天的审时度势,决定另攀高枝——说起来,这回的雷氏高枝,比先前的洪氏高枝,还要高出些许呢!
张嘉田不像个军人,倒像个江湖好汉,和谁投脾气了,就当场结拜,在三天之内拜了四次把子,又连发几道急电回北京,请雷督理汇几十万款子过来充当军饷。
他这么私自的乱搞一气,雷督理摸不清头脑,反倒有些好奇,他要钱,就给他钱,倒要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成绩来。文县那边,他也是有眼线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张师长开始招兵了。
雷督理记得自己没有说过让他招兵买马的话,不过也不想干涉。反正,他相信张嘉田不会背叛自己。只要不背叛,那他爱怎样就怎样吧!大不了就是“干坏”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
雷督理最近有点恍惚,所以感觉一切都像是无所谓、没关系。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的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的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少年人从来不专门的去想玩什么,时光自己就会有趣的从他们身边流过去。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的去思索。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的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的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的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么?”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冷。”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哦。”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
那位一身是病的张文馨团长,自从见了钱之后,病痛自消,已经重焕青春。他心里感激张嘉田,可是因为年纪太大,不便和这位小师长拜把子,所以灵机一动,把家里十几岁的大儿子拎了出来,让他认了张嘉田做干爹。这大儿子正处在发育期,长得人高马大,嘴上生出黑黑的一层胡须,满脸此起彼伏的红疙瘩,瞧着比张嘉田还粗糙沧桑。张嘉田每次见过干儿子后,都觉着自己特别的白嫩。
张文馨成了张嘉田手中的一面好招牌,旁人见他这样的倒霉货都能重返第二春,自然眼热,一个个都换了面孔,笑嘻嘻的贴了上来。洪霄九在时,这些人都是不大受待见的,洪霄九没了,他们经了这些天的审时度势,决定另攀高枝——说起来,这回的雷氏高枝,比先前的洪氏高枝,还要高出些许呢!
张嘉田不像个军人,倒像个江湖好汉,和谁投脾气了,就当场结拜,在三天之内拜了四次把子,又连发几道急电回北京,请雷督理汇几十万款子过来充当军饷。
他这么私自的乱搞一气,雷督理摸不清头脑,反倒有些好奇,他要钱,就给他钱,倒要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成绩来。文县那边,他也是有眼线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张师长开始招兵了。
雷督理记得自己没有说过让他招兵买马的话,不过也不想干涉。反正,他相信张嘉田不会背叛自己。只要不背叛,那他爱怎样就怎样吧!大不了就是“干坏”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
雷督理最近有点恍惚,所以感觉一切都像是无所谓、没关系。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的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的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少年人从来不专门的去想玩什么,时光自己就会有趣的从他们身边流过去。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的去思索。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的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的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的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么?”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冷。”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哦。”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