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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那身影是多么的渺小。
颉利放眼四顾,对方所在之处是一处平原的中心地,四周一望无垠,里许之内都在眼中,根本不可能藏兵:他确实是一人。
颉利领着大军在一里外停了下来,将四周的草原部落族长召集起来,将情况细说。
一个个突厥族长气得义愤填膺,一个年轻的突厥汉子叫道:“罗士信欺人太甚,可汗给我一千兵马,让我将他擒来,为我父亲报仇。”他叫阿史那别胡,正是被陌刀阵第一个血祭的对象阿史那思力邪的儿子。阿史那思力邪惨死罗士信之手,阿史那别胡对他是谓恨之入骨,自告奋勇的要去擒他。
突利道:“人家不傻,选择的地方就是能够一眼看数里的小坡,派大军去,他哪有不跑的道理。”
夷男点头道:“突利可汗说的不错,据我所知大唐的罗士信向来是言出必行,他说送礼,就算不是真的大礼也另有所指,不凡去看一看。反正他就是一个人,何惧之有?”他眺望远处的影子,人看不清晰但那匹马却似曾相识,心想:“难道是他?”
颉利点头道:“突利、夷男说的不错,罗士信单骑而来,有事找本汗商讨,本汗若是不去,天下人岂不笑本汗胆小?我倒要看看,那小子究竟有什么好说的。”
阿史那别胡立刻道:“那侄儿领一百拓揭陪可汗同去。”
颉利怒瞪了他一眼道:“一百拓揭怎够,来三……不,调五百拓揭随我同去。”
他恼怒中表情又带着些许脸红,罗士信单人单骑,他却要领五百拓揭相护,相比之下,实在不言而喻。
这本是天大的笑话,但四周却无人露出半点笑脸,不是因为不敢取笑颉利,而是觉得颉利所作所为理所当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罗士信一人一骑,值得他们如此对待。
五百拓揭簇拥着颉利往罗士信所在之地赶去。
罗士信远远看着五百余人缓缓逼近,嘴角忍不住不屑的翘了翘,阵势够大的。
双方来到一箭之地,罗士信眺望着人群中的那个鹤立鸡群的人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穿着一身华丽的金丝铠甲,头戴金盔,下颏生了一丛褐色胡子,双目一转,精光四射。
人长得确实威武雄壮,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那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那本是杨广的战甲,随着萧皇后一起流落突厥,成为了颉利之物。
在罗士信打量颉利的时候,颉利也在打量着罗士信。
他久仰罗士信大名,但这还是第一次与罗士信真正的照面,与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在他看来罗士信应该是一个魁梧能够力拔山河的巨汉,可事实表明罗士信就是一个带着几分文人气息的俊小伙儿,在他不施展功夫的时候,身上没有半点的彪悍气息。
随即颉利的注意力落在了罗士信的马上,确切的说是马颈,马颈左右分别绑了三个人头,组成一种诡异的场景。就如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手拿着杀猪刀在卖猪肉一样。
“你就是罗士信,找本汗有什么事情?”颉利远远的喊了声。
“如假包换!”罗士信笑着道:“都说了,送你两份大礼。”
“第一份,接好了!”他说着将马颈左右的五个人头丢了过去。
突厥人不忌讳这个,左右拓揭纷纷伸手接过,逐一递给了颉利。
颉利一个个伸手接过,面色吃重,他认出了首级的身份……奚族五部酋长,他们竟然都死了,死在了面前这个高瘦的少年郎手里。
“怎么样,这份大礼重不重?”罗士信笑着说道:“奚族在草原上也算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不过现在他们的酋长死了,四万奚族兵没有一个活着回去的。也就是说偌大的奚族,现在只有最多一两万的战斗力,可是这一两万的战斗力却拥有数十万头牲口,以及十数万妇孺,这在你们草原是多大的一笔财富,不用我说了吧。现在的奚族,就是待宰的羔羊,谁先下手吞并就归谁。你说这份大礼,够不够?”
颉利虽然心动,但心底更多的却是充满震撼,罗士信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
奚族实力固然比不上他突厥,但是将近六万控弦之士,他也要忌惮三分,任由他们在西北称雄。
可连他也忌惮三分的奚族,就这样让罗士信灭了。
五万步卒对四万骑兵,竟然将他们全歼,这是何等强悍的力量。
ps:
第二更,这*挺难写的。
中那身影是多么的渺小。
颉利放眼四顾,对方所在之处是一处平原的中心地,四周一望无垠,里许之内都在眼中,根本不可能藏兵:他确实是一人。
颉利领着大军在一里外停了下来,将四周的草原部落族长召集起来,将情况细说。
一个个突厥族长气得义愤填膺,一个年轻的突厥汉子叫道:“罗士信欺人太甚,可汗给我一千兵马,让我将他擒来,为我父亲报仇。”他叫阿史那别胡,正是被陌刀阵第一个血祭的对象阿史那思力邪的儿子。阿史那思力邪惨死罗士信之手,阿史那别胡对他是谓恨之入骨,自告奋勇的要去擒他。
突利道:“人家不傻,选择的地方就是能够一眼看数里的小坡,派大军去,他哪有不跑的道理。”
夷男点头道:“突利可汗说的不错,据我所知大唐的罗士信向来是言出必行,他说送礼,就算不是真的大礼也另有所指,不凡去看一看。反正他就是一个人,何惧之有?”他眺望远处的影子,人看不清晰但那匹马却似曾相识,心想:“难道是他?”
颉利点头道:“突利、夷男说的不错,罗士信单骑而来,有事找本汗商讨,本汗若是不去,天下人岂不笑本汗胆小?我倒要看看,那小子究竟有什么好说的。”
阿史那别胡立刻道:“那侄儿领一百拓揭陪可汗同去。”
颉利怒瞪了他一眼道:“一百拓揭怎够,来三……不,调五百拓揭随我同去。”
他恼怒中表情又带着些许脸红,罗士信单人单骑,他却要领五百拓揭相护,相比之下,实在不言而喻。
这本是天大的笑话,但四周却无人露出半点笑脸,不是因为不敢取笑颉利,而是觉得颉利所作所为理所当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罗士信一人一骑,值得他们如此对待。
五百拓揭簇拥着颉利往罗士信所在之地赶去。
罗士信远远看着五百余人缓缓逼近,嘴角忍不住不屑的翘了翘,阵势够大的。
双方来到一箭之地,罗士信眺望着人群中的那个鹤立鸡群的人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穿着一身华丽的金丝铠甲,头戴金盔,下颏生了一丛褐色胡子,双目一转,精光四射。
人长得确实威武雄壮,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那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那本是杨广的战甲,随着萧皇后一起流落突厥,成为了颉利之物。
在罗士信打量颉利的时候,颉利也在打量着罗士信。
他久仰罗士信大名,但这还是第一次与罗士信真正的照面,与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在他看来罗士信应该是一个魁梧能够力拔山河的巨汉,可事实表明罗士信就是一个带着几分文人气息的俊小伙儿,在他不施展功夫的时候,身上没有半点的彪悍气息。
随即颉利的注意力落在了罗士信的马上,确切的说是马颈,马颈左右分别绑了三个人头,组成一种诡异的场景。就如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手拿着杀猪刀在卖猪肉一样。
“你就是罗士信,找本汗有什么事情?”颉利远远的喊了声。
“如假包换!”罗士信笑着道:“都说了,送你两份大礼。”
“第一份,接好了!”他说着将马颈左右的五个人头丢了过去。
突厥人不忌讳这个,左右拓揭纷纷伸手接过,逐一递给了颉利。
颉利一个个伸手接过,面色吃重,他认出了首级的身份……奚族五部酋长,他们竟然都死了,死在了面前这个高瘦的少年郎手里。
“怎么样,这份大礼重不重?”罗士信笑着说道:“奚族在草原上也算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不过现在他们的酋长死了,四万奚族兵没有一个活着回去的。也就是说偌大的奚族,现在只有最多一两万的战斗力,可是这一两万的战斗力却拥有数十万头牲口,以及十数万妇孺,这在你们草原是多大的一笔财富,不用我说了吧。现在的奚族,就是待宰的羔羊,谁先下手吞并就归谁。你说这份大礼,够不够?”
颉利虽然心动,但心底更多的却是充满震撼,罗士信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
奚族实力固然比不上他突厥,但是将近六万控弦之士,他也要忌惮三分,任由他们在西北称雄。
可连他也忌惮三分的奚族,就这样让罗士信灭了。
五万步卒对四万骑兵,竟然将他们全歼,这是何等强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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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这*挺难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