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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第106章:解决最后一个
“去死吧!”江南双足蹬地高高跃起,砸下来的时候,半空中右手在绑腿上一摸,一柄寒光四射的伞兵刀魔术般的出现在手中,斯塔姆仅来得及下意识的一抬手臂,虽然挡住了江南势大力沉的膝盖。可是江南手中的伞兵刀带着一抹炫目的致命光芒,刺破斯塔姆头盔那钢化玻璃制成的眼罩,深深的插入他的眼睛中,这就叫一刀爆头,就算大罗神仙在世,也就不活他了。
干掉了赢奎的两个助手,江南冷笑着将带血的伞兵刀拔出来,插回腿上的绑腿中,突然,斯塔姆头盔里突然传出突突突的低微信号声,江南心中一愣,伸手将斯塔姆的头盔摘掉。取出了他的通讯器,此时却只听着通讯器里传出一道冰冷的声音:“龙国小子,你真有种,连杀了我这么多手下,看来,猛虎军团是绝对不能放过你了。”
说话之人,汉语说的很流利,只是语调阴冷,毫不夹杂一丝人类的情感,让人听之心中不由得寒意密布。江南冷哼一声,“你不是还没死吗,有种就来找爷爷吧。”江南说完就扔了头盔。
赢奎愤恨地骂了一声:“混蛋!”用力将手中的通讯器捏碎,目中闪过一抹欲择人而噬的狠辣厉色。整理了一下军装,他决定亲手干掉这个狂傲的敌人。赢奎打开身旁的装备箱,将里面的致命杀伤武器一样样的装备到身上,最后拿起最后一把重型武器的时候,赢奎的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他那本就丑陋万分的面部越发狰狞如鬼、可怖万分。
现在,被赢奎提在手中的是一把微型超光速电磁脉冲枪,这种枪是由美国的赛腾电子科技集团研究发明,这个历时三年之久、投入数亿美金才研制成功的终极枪械,最终因为批量制造成本高昂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导致实验以失败而告终。实验虽然失败了,但是有限的几支枪械却保留下来,猛虎军团的老大,南洋**军的领袖苏克,却以天价购得了其中的一把。
赢奎的妹妹,跟苏克关系暧昧,加上赢奎多年来对猛虎军团的忠心耿耿,所以,苏克对赢奎委以重任,训练新兵的营地全部交给赢奎管理。还有这把终极武器。这种电磁脉冲枪不需要火药做动力,而是以枪体线圈产生的洛仑兹电磁力来推动一种铅铀导体弹头,速度几乎可以比拟光速。而且子弹在击出的瞬间雾化,在电磁力的推导下直线前进。丝毫不受重力地影响。这把脉冲枪的威力在于,雾化弹具有极强的穿透性,理论上可以穿透铅金铋等金属之外的任何物体,而被这种雾化弹穿透的物体。组织结构会在瞬间被打得粉碎。只是这把令人震撼地死神之枪除了枪身太笨重之外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射程近,只有一百米左右。
“弟兄们,大家准备战斗,这是一次最好的历练机会,让我们的敌人接受死神的洗礼吧。”赢奎狞笑着打开手中脉冲枪的电磁开关。率领剩余的七八名猛虎佣兵大踏步的迈入了森林。
进入丛林后,赢奎很快就找到两个助手的尸体,仔细检查过尸身后,饶是以赢奎阴狠自负,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个龙国小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自己的手下无一庸手,尤其是斯塔姆,号称猛虎军团的格斗之王,却被他打碎了身上多处部位的骨骼,他的实力。实在太惊人了。
面对强劲的对手,赢奎越发的谨慎,他知道,与这种高手对决。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就分出了生死。即使自己拥有世上最顶尖的科技武器。面对这样强劲的对手,也是半点大意不得。
八个人分成两组,分左右两翼向前搜索,赢奎断定江南就藏在这一代,随着两队人马的距离逐渐拉开,突然,两一侧传来剧烈的枪声,枪声很快就停止了。对着步话机喊了好几句,都没有听到回音,糟糕,那几个手下看来凶多吉少了。
赢奎一摆手,三名佣兵顶在前面,开始朝着左侧搜寻,军警靴踏在枯败的枝叶上,饶是赢奎尽量放缓脚步。也仍是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音,蓦地。眼前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带着肃杀的寒气,破口而至,目标直向赢奎的喉咙。
面对突生险情,赢奎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地一个后侧仰身。匕首紧紧贴着面庞飞了过去。即便隔着面具,赢奎也能感受到匕首上蕴含的强大力量与凛冽透骨地盎然杀气。“有情况。”赢奎身子在后仰的同时,不假思索地朝着匕首飞来的方向扣动了扳机。在这一瞬间,赢奎最少开了十多枪,这种脉冲枪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装置在枪膛中的铅铀导体弹头,足够支撑发出两千余发的子弹。
赢奎连续的扣动扳机,伴随着吱呀、轰隆声,破坏力超强的雾化弹将赢奎眼前的大片树木击倒,前方豁然开朗。望着眼前的残树败叶。赢奎暂停射击,这一番扫射,连... -->>
第106节 第106章:解决最后一个
“去死吧!”江南双足蹬地高高跃起,砸下来的时候,半空中右手在绑腿上一摸,一柄寒光四射的伞兵刀魔术般的出现在手中,斯塔姆仅来得及下意识的一抬手臂,虽然挡住了江南势大力沉的膝盖。可是江南手中的伞兵刀带着一抹炫目的致命光芒,刺破斯塔姆头盔那钢化玻璃制成的眼罩,深深的插入他的眼睛中,这就叫一刀爆头,就算大罗神仙在世,也就不活他了。
干掉了赢奎的两个助手,江南冷笑着将带血的伞兵刀拔出来,插回腿上的绑腿中,突然,斯塔姆头盔里突然传出突突突的低微信号声,江南心中一愣,伸手将斯塔姆的头盔摘掉。取出了他的通讯器,此时却只听着通讯器里传出一道冰冷的声音:“龙国小子,你真有种,连杀了我这么多手下,看来,猛虎军团是绝对不能放过你了。”
说话之人,汉语说的很流利,只是语调阴冷,毫不夹杂一丝人类的情感,让人听之心中不由得寒意密布。江南冷哼一声,“你不是还没死吗,有种就来找爷爷吧。”江南说完就扔了头盔。
赢奎愤恨地骂了一声:“混蛋!”用力将手中的通讯器捏碎,目中闪过一抹欲择人而噬的狠辣厉色。整理了一下军装,他决定亲手干掉这个狂傲的敌人。赢奎打开身旁的装备箱,将里面的致命杀伤武器一样样的装备到身上,最后拿起最后一把重型武器的时候,赢奎的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他那本就丑陋万分的面部越发狰狞如鬼、可怖万分。
现在,被赢奎提在手中的是一把微型超光速电磁脉冲枪,这种枪是由美国的赛腾电子科技集团研究发明,这个历时三年之久、投入数亿美金才研制成功的终极枪械,最终因为批量制造成本高昂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导致实验以失败而告终。实验虽然失败了,但是有限的几支枪械却保留下来,猛虎军团的老大,南洋**军的领袖苏克,却以天价购得了其中的一把。
赢奎的妹妹,跟苏克关系暧昧,加上赢奎多年来对猛虎军团的忠心耿耿,所以,苏克对赢奎委以重任,训练新兵的营地全部交给赢奎管理。还有这把终极武器。这种电磁脉冲枪不需要火药做动力,而是以枪体线圈产生的洛仑兹电磁力来推动一种铅铀导体弹头,速度几乎可以比拟光速。而且子弹在击出的瞬间雾化,在电磁力的推导下直线前进。丝毫不受重力地影响。这把脉冲枪的威力在于,雾化弹具有极强的穿透性,理论上可以穿透铅金铋等金属之外的任何物体,而被这种雾化弹穿透的物体。组织结构会在瞬间被打得粉碎。只是这把令人震撼地死神之枪除了枪身太笨重之外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射程近,只有一百米左右。
“弟兄们,大家准备战斗,这是一次最好的历练机会,让我们的敌人接受死神的洗礼吧。”赢奎狞笑着打开手中脉冲枪的电磁开关。率领剩余的七八名猛虎佣兵大踏步的迈入了森林。
进入丛林后,赢奎很快就找到两个助手的尸体,仔细检查过尸身后,饶是以赢奎阴狠自负,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个龙国小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自己的手下无一庸手,尤其是斯塔姆,号称猛虎军团的格斗之王,却被他打碎了身上多处部位的骨骼,他的实力。实在太惊人了。
面对强劲的对手,赢奎越发的谨慎,他知道,与这种高手对决。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就分出了生死。即使自己拥有世上最顶尖的科技武器。面对这样强劲的对手,也是半点大意不得。
八个人分成两组,分左右两翼向前搜索,赢奎断定江南就藏在这一代,随着两队人马的距离逐渐拉开,突然,两一侧传来剧烈的枪声,枪声很快就停止了。对着步话机喊了好几句,都没有听到回音,糟糕,那几个手下看来凶多吉少了。
赢奎一摆手,三名佣兵顶在前面,开始朝着左侧搜寻,军警靴踏在枯败的枝叶上,饶是赢奎尽量放缓脚步。也仍是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音,蓦地。眼前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带着肃杀的寒气,破口而至,目标直向赢奎的喉咙。
面对突生险情,赢奎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地一个后侧仰身。匕首紧紧贴着面庞飞了过去。即便隔着面具,赢奎也能感受到匕首上蕴含的强大力量与凛冽透骨地盎然杀气。“有情况。”赢奎身子在后仰的同时,不假思索地朝着匕首飞来的方向扣动了扳机。在这一瞬间,赢奎最少开了十多枪,这种脉冲枪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装置在枪膛中的铅铀导体弹头,足够支撑发出两千余发的子弹。
赢奎连续的扣动扳机,伴随着吱呀、轰隆声,破坏力超强的雾化弹将赢奎眼前的大片树木击倒,前方豁然开朗。望着眼前的残树败叶。赢奎暂停射击,这一番扫射,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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