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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要参军!”
眼前的红衣小美人把书案一拍,气势汹汹地说。
从被窝里被挖起来的尚书公子一脸苦瓜相,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不就是三年前调戏过一次至于拿这个当令牌有事没事拉人做苦力嘛!
还有——“我是兵部尚书的儿子,小王爷,我爹在那头。”
你想让我调你去边境我也没那权力啊......
“本王知道最近有一批粮草要运去北边,你把本王安排进去。”骆殊途说,“本王不信你这点事都做不到!”
他在来尚书府的路上就收到了系统提示,季北好感度极其吝啬地涨了四个点,怎么想都到下猛药的时候了。
小王爷是个应该有所担当的男人,从个人和□□的角度看,他习武的初衷是为了自保,但何尝没有一份家国责任?这个时机掐得很准,逃婚的小王爷被视为兄长的挚友告白震惊,于是私自跑去边境,按他的个性完全做得出来。
尚书公子揉着头发叹气:“我的小祖宗哟,您这一跑可好,要有点闪失我的脑袋不得落地”说着,眼睛往元宝那里转。
元宝眼观鼻鼻观心地当没看见,做主子的闹腾奴才也得陪着,与其现在回去报信倒不如让眼前的倒霉蛋替了,省得承太子爷的火气。
主仆俩都是柴米油盐不进的货,尚书公子摸了摸鼻子,灰溜溜地说:“......得,我还真拿您没办法,那押运官倒是和我赌过几把,也算有交情。”
“不过嘛,小王爷,您这打扮要换一换,脸上最好也动动手脚。”他看了看骆殊途,说,“军营不比外头,拿男人撒气的事常有。”
{学什么不好偏学【哔--】国大兵=_=。}
骆殊途哼了一声:“不用担心!你要通风报信隔个一天,懂?”
他上辈子一定造了什么孽,尚书公子苦哈哈地点头。
***********************************************************************
平日里往押粮队塞两个人不是什么大事,这回尚书公子却信誓旦旦做了无数保证,才让押运官勉强同意留人,不过也只能放在苦力上,关照不了多少。
骆殊途隐隐觉得不妙,偷听了几句两人的谈话,顿觉人品跌破了保底值。
边境要塞闾城是北狄必攻之地,大漠环绕,环境恶劣,常驻军需要调动粮草补充是时有的事;但这次,北狄历经三年的休生养息,新的首领野心勃勃,展开了几次不痛不痒的游击,按照集结起的兵力看,大规模的战役一触即发。
萧晖这样的个性,本来之前放过了北狄就是遗憾,当然不会放过送上门的机会,何况没有一个皇帝不觉得扩大疆域是件千古传颂的伟绩。
都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回的押粮队如此谨慎,也是为了确保粮草的安全性。
{麻蛋老子就只想玩把小的非要人赌大的是闹哪样啊-_-#!}
总觉得这个世界和他磁场相斥呢,一直在添堵,从未被超越......骆殊途拍拍胸口,把那口气顺下去。
天刚破晓,押粮队伍就开城门出发了。
浩浩荡荡的一路,披着柔和的晨光,往后看不见尾,往前看不见头。
还未到战场,还未见风沙,却觉得心中一阵激荡,无关儿女情长,确乎铁胆血性;
这是在皇城里感受不到的,是脚踏着那有限的一隅无法想象的。
天之广,地之阔;
天地之间,英雄豪气。
骆殊途做了一个深呼吸,眯眼笑了,或许这一趟,历练的不仅是小王爷,还是他自己。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头骆殊途随押粮队上路两天,那头皇宫已经炸开了锅。
尚书公子亲自去报了信,说完就跑;等萧炎反应过来人就没影了,他一肚子气没处发泄,差点想端了尚书府。
这件事自然是不能宣扬的,萧炎一边差人去追押粮队,一边上报了萧晖。
和意料之中的反应不同,萧晖脸绷紧片刻,缓缓放松下来,叹息道:“把你的人叫回来罢,南儿不想成亲,也不是胡闹,他是想证明他并不是孩子了......”
“朕就看看,他能做什么,就是死在战场上,朕也以他为荣。”
“父皇......”
“不必说了,朕意已决。”
萧晖开口决定的事,没人能忤逆。
萧炎握拳,眼神晦涩。
南儿要习武,他不强加反对;要上战场,无论如何都不行——他看着他从幼童长成少年,看着他从稚嫩青涩一点点沉淀内敛,将满身的光华掩饰,也遮不住张扬的风采——那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手足,而胜过手足,这份感情何时改变亦或能否得偿已经不重要,他只知道,失去萧向南,他一生都无法完整。
他离不开皇城,但有人可以,比如,
——季北。
从那天说破开始,小王爷就没有出现过。
不过萧向南躲他是意料之中的事,季北并没有追逼,只耐心地等着熬不住的小豹子自己上门来讨说法。
然而他还没等到小豹子,就等来了这样的消息。
以那小豹子的秉性,不愿成亲是一个原因,更多的是想逃避自己罢......季北冷笑一声,猎物引诱猎人掉入陷阱,完了就欲逃走,天下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萧向南,你等着。
你想逃?也得看我放不放!
**************************************************************************
“啊嚏——”
骆殊途吸吸鼻子,没在意,接着给马喂草。
押粮队日夜兼程,近一个月才赶到闾城,他们这些护送粮草的外围人士就被分下去当个杂役,喂马算是押粮官好心关照了一下才分给他和元宝做的。
闾城的风土人情和每一个沙漠绿洲都很相似,虽然环境局限,但人们相当热情淳朴,盛产瓜果,对待驻扎在城外的军队也非常友好,总有哪家姑娘羞答答过来给凌小将军送东西。
没错,就是凌小将军!
要不怎么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呢?他刷好感刷得差点就忘记还有这么一个隐性情敌了,根本不记得凌睿在这里领兵......
他来这里总共也才三天,就瞄到过凌睿四回,也算是他满脸煤灰一身粗布不太好认,不然凭穿越金手指的尿性,一早就被识破了。
“爷,您没事儿吧?”元宝凑过来低声问,“莫不是伤风了?”
“本——我有那么弱不禁风吗?喂你的马去。”骆殊途斜他一眼,道,“紧着点儿,一会要去练兵场呢... -->>
“本王要参军!”
眼前的红衣小美人把书案一拍,气势汹汹地说。
从被窝里被挖起来的尚书公子一脸苦瓜相,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不就是三年前调戏过一次至于拿这个当令牌有事没事拉人做苦力嘛!
还有——“我是兵部尚书的儿子,小王爷,我爹在那头。”
你想让我调你去边境我也没那权力啊......
“本王知道最近有一批粮草要运去北边,你把本王安排进去。”骆殊途说,“本王不信你这点事都做不到!”
他在来尚书府的路上就收到了系统提示,季北好感度极其吝啬地涨了四个点,怎么想都到下猛药的时候了。
小王爷是个应该有所担当的男人,从个人和□□的角度看,他习武的初衷是为了自保,但何尝没有一份家国责任?这个时机掐得很准,逃婚的小王爷被视为兄长的挚友告白震惊,于是私自跑去边境,按他的个性完全做得出来。
尚书公子揉着头发叹气:“我的小祖宗哟,您这一跑可好,要有点闪失我的脑袋不得落地”说着,眼睛往元宝那里转。
元宝眼观鼻鼻观心地当没看见,做主子的闹腾奴才也得陪着,与其现在回去报信倒不如让眼前的倒霉蛋替了,省得承太子爷的火气。
主仆俩都是柴米油盐不进的货,尚书公子摸了摸鼻子,灰溜溜地说:“......得,我还真拿您没办法,那押运官倒是和我赌过几把,也算有交情。”
“不过嘛,小王爷,您这打扮要换一换,脸上最好也动动手脚。”他看了看骆殊途,说,“军营不比外头,拿男人撒气的事常有。”
{学什么不好偏学【哔--】国大兵=_=。}
骆殊途哼了一声:“不用担心!你要通风报信隔个一天,懂?”
他上辈子一定造了什么孽,尚书公子苦哈哈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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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往押粮队塞两个人不是什么大事,这回尚书公子却信誓旦旦做了无数保证,才让押运官勉强同意留人,不过也只能放在苦力上,关照不了多少。
骆殊途隐隐觉得不妙,偷听了几句两人的谈话,顿觉人品跌破了保底值。
边境要塞闾城是北狄必攻之地,大漠环绕,环境恶劣,常驻军需要调动粮草补充是时有的事;但这次,北狄历经三年的休生养息,新的首领野心勃勃,展开了几次不痛不痒的游击,按照集结起的兵力看,大规模的战役一触即发。
萧晖这样的个性,本来之前放过了北狄就是遗憾,当然不会放过送上门的机会,何况没有一个皇帝不觉得扩大疆域是件千古传颂的伟绩。
都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回的押粮队如此谨慎,也是为了确保粮草的安全性。
{麻蛋老子就只想玩把小的非要人赌大的是闹哪样啊-_-#!}
总觉得这个世界和他磁场相斥呢,一直在添堵,从未被超越......骆殊途拍拍胸口,把那口气顺下去。
天刚破晓,押粮队伍就开城门出发了。
浩浩荡荡的一路,披着柔和的晨光,往后看不见尾,往前看不见头。
还未到战场,还未见风沙,却觉得心中一阵激荡,无关儿女情长,确乎铁胆血性;
这是在皇城里感受不到的,是脚踏着那有限的一隅无法想象的。
天之广,地之阔;
天地之间,英雄豪气。
骆殊途做了一个深呼吸,眯眼笑了,或许这一趟,历练的不仅是小王爷,还是他自己。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头骆殊途随押粮队上路两天,那头皇宫已经炸开了锅。
尚书公子亲自去报了信,说完就跑;等萧炎反应过来人就没影了,他一肚子气没处发泄,差点想端了尚书府。
这件事自然是不能宣扬的,萧炎一边差人去追押粮队,一边上报了萧晖。
和意料之中的反应不同,萧晖脸绷紧片刻,缓缓放松下来,叹息道:“把你的人叫回来罢,南儿不想成亲,也不是胡闹,他是想证明他并不是孩子了......”
“朕就看看,他能做什么,就是死在战场上,朕也以他为荣。”
“父皇......”
“不必说了,朕意已决。”
萧晖开口决定的事,没人能忤逆。
萧炎握拳,眼神晦涩。
南儿要习武,他不强加反对;要上战场,无论如何都不行——他看着他从幼童长成少年,看着他从稚嫩青涩一点点沉淀内敛,将满身的光华掩饰,也遮不住张扬的风采——那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手足,而胜过手足,这份感情何时改变亦或能否得偿已经不重要,他只知道,失去萧向南,他一生都无法完整。
他离不开皇城,但有人可以,比如,
——季北。
从那天说破开始,小王爷就没有出现过。
不过萧向南躲他是意料之中的事,季北并没有追逼,只耐心地等着熬不住的小豹子自己上门来讨说法。
然而他还没等到小豹子,就等来了这样的消息。
以那小豹子的秉性,不愿成亲是一个原因,更多的是想逃避自己罢......季北冷笑一声,猎物引诱猎人掉入陷阱,完了就欲逃走,天下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萧向南,你等着。
你想逃?也得看我放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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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嚏——”
骆殊途吸吸鼻子,没在意,接着给马喂草。
押粮队日夜兼程,近一个月才赶到闾城,他们这些护送粮草的外围人士就被分下去当个杂役,喂马算是押粮官好心关照了一下才分给他和元宝做的。
闾城的风土人情和每一个沙漠绿洲都很相似,虽然环境局限,但人们相当热情淳朴,盛产瓜果,对待驻扎在城外的军队也非常友好,总有哪家姑娘羞答答过来给凌小将军送东西。
没错,就是凌小将军!
要不怎么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呢?他刷好感刷得差点就忘记还有这么一个隐性情敌了,根本不记得凌睿在这里领兵......
他来这里总共也才三天,就瞄到过凌睿四回,也算是他满脸煤灰一身粗布不太好认,不然凭穿越金手指的尿性,一早就被识破了。
“爷,您没事儿吧?”元宝凑过来低声问,“莫不是伤风了?”
“本——我有那么弱不禁风吗?喂你的马去。”骆殊途斜他一眼,道,“紧着点儿,一会要去练兵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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