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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初秋的清晨,边疆秋味正浓,我已经踏上了带露的列车驶向那个忘却的方向。十年,列车中播放着那首让人千回百转的十年,而我也正好十年不曾回老家了。只是每次在电话中听母亲的一些唠叨,在照片中看到父亲额前的皱纹不断增多。
坐在列车的车窗前,看着那些远逝的风景,我深知目光留不住岁月的身影,也想极力将窗外的乌云描绘成晴朗的心情。眼睛时常会降雨。而我自己分明不知道是为了自己曾经逝去的情感还是怕看到家乡逝去的残砖断瓦。
十年前,我乘坐的也是这列车。同样是5号车厢2号下铺。而今,一切都已物是人非。这个故事很俗,却牵扰了我十年的梦。
那时我刚走出大学的校门,带着玫瑰般的梦想乘风而来。
我是个不喜欢调侃的人,所以我有乘火车带书的习惯。现在,走出大学的校门,我的习惯依旧。
火车的呼啸,以及播音员甜美的报站声似乎都与我无关,从小我就是一看书就入迷的人。
列车走了一天了,我的这本张爱玲选集也看了一大半了。似乎有些累了,或者是饿了。抬头看看车窗外,已是黄昏时分。环顾车内,我对面的乘客竟然也在看张爱玲选集,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我。我们相视而笑。谁也没有打破沉默。
第二天,他要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售票员递给他的车票也是从c城上车的。他突然说,留个联系方式吧。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见过的多了,但是从来没留过。也许命中注定要发生什么,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给了他电话号码。但那时很长时间的一段日子里,我们没有任何联系。只知道他叫玉军,在离我不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是某高校中文系教师,对张爱玲颇有研究。
事情的转机是在一个夏天,他发了条信息给我,说:
“还记得张爱玲吧?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凭女孩的知觉,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按照常理,我们应该很快坠入爱河。可是我们没有,因为同时我了解了他许多。他有优秀的未婚妻。
这些消息对于我来说,无外乎死刑的宣判书。
那是一个晚秋的下午。茶馆里淡淡的音乐撩拨着心头的狂乱。我们相视而坐。不约而同地说出“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后,我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上画了一个圆圆“o”然后拂袖而去。从此,我们行同陌路,没有再联系过。
不记得我是以怎样的姿势离开茶馆的,不敢回头看他的面容是怎样的苍白!我只知道自己冲出了爱的藩篱。
随着一声刺耳的长鸣,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四壁的洁白,以及一些穿着白色衣服的工作者。温柔的年轻护士用她最柔软的手摸了摸我的前额说
“没事,你只是点皮外伤,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这些,对于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生活,按照哪个方向发展,似乎与我无关。从此,我不再看张爱玲的书了。
回到工作岗位以后,我把自己训练成一台有规律的机器:每天上班、下班,晚上除了写作还是写作或是上网,因为夜夜失眠。
三年后。董大姐是我们办公室的长者,又乐于助人,大家都喜欢她街道主任。她就坐在对面办公桌的大姐神秘地把我叫到她身边
“萍啊,你来了几年了,一直这样工作也辛苦的,父母又不在身边,真苦了你了。”
我淡淡一笑转身便去。
她一把拉住了我的衣角“别走啊,我有个侄子,人长得很帅,家境也好”我破口大骂“你有病啊?有病去精神病院治!疯子”
说着,冲出了办公室。
下班了,我一个人推着自行车走在拥挤城市的人行道上,看川流不息的人群怎样追赶时间奔向自己的房子。
回到宿舍,我仔细观察镜子中的我,我知道今天是我疯了,彻底地疯了。审视自己墙壁上每一处斑点,看看是否有人把脚印留下。这已经是第多少次审视了,我早忘记了。只是,是否,有人来过?那脚印记忆犹新。
那天晚上,我将墙壁敲打得咚咚直响,好象一个人的酣睡声。后来,我企图抓破安静的墙壁,那片洁白上至今还残留着血迹。
许多人、许多事,错过了一次也就错过了一生。一排排、一列列伟岸的树木,好象只是为了等我来,又好象是事先知道我的到来,刻意排成长队送我离去。那么时候才能再见呢?还是离开了就永远不会再见呢?那么这次回家乡,还有多少能记起来的呢!
经过了二十个小时的长途旅行,我终于到达了别离十年的家乡。我的记忆在这里已经全部翻新:一幢幢高大的楼房巍然耸立,一辆辆豪华汽车奔跑于宽阔的马路上,但我还是一眼就能辨别出故乡的摸样。我想,家乡也应该一眼就能将我辨认出来吧。那个稚气未脱的女子十年前是怎样在父母的叮咛中离开的,那一步三回头的身影我相信故乡还记得。而今,我回来了,带着一身的疲敝与沧桑。
母亲自然是张罗了一着好饭,父亲当然有男人固有的方式表达着对我的思念与疼爱。兄弟姐妹们自然都拥在我胸前,还有那些可爱的孩子不断地围着我喊姑姑或者姨妈。家乡,对我还是那么富有吸引力,觉得有好多问不完的人和事。
早就听说我隔壁的伙伴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在省城工作,5年前就结了婚。有个4岁的女儿。我回一次老家不容易,当然要去看望老朋友了。于是,第二天我又乘车来到省城,赶在了她家里。她的女儿是我见过的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女孩落落。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嫩白的肌肤,头发又黄又卷,怎么看怎么像芭比娃娃。我的伙伴丹不知道是爱情的滋润还是为人母的幸福,居然胖了很多。丹一见我就说我来得巧,说今天是她结婚纪念日。而她的小女儿竟然放下手中的玩具说:“不对不对,今天是落落的生日!”哦,原来她家是双喜临门哦。落落还告诉我说,她爸爸一会就回来给她过生日。我也便顺口问了句:“那你爸爸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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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初秋的清晨,边疆秋味正浓,我已经踏上了带露的列车驶向那个忘却的方向。十年,列车中播放着那首让人千回百转的十年,而我也正好十年不曾回老家了。只是每次在电话中听母亲的一些唠叨,在照片中看到父亲额前的皱纹不断增多。
坐在列车的车窗前,看着那些远逝的风景,我深知目光留不住岁月的身影,也想极力将窗外的乌云描绘成晴朗的心情。眼睛时常会降雨。而我自己分明不知道是为了自己曾经逝去的情感还是怕看到家乡逝去的残砖断瓦。
十年前,我乘坐的也是这列车。同样是5号车厢2号下铺。而今,一切都已物是人非。这个故事很俗,却牵扰了我十年的梦。
那时我刚走出大学的校门,带着玫瑰般的梦想乘风而来。
我是个不喜欢调侃的人,所以我有乘火车带书的习惯。现在,走出大学的校门,我的习惯依旧。
火车的呼啸,以及播音员甜美的报站声似乎都与我无关,从小我就是一看书就入迷的人。
列车走了一天了,我的这本张爱玲选集也看了一大半了。似乎有些累了,或者是饿了。抬头看看车窗外,已是黄昏时分。环顾车内,我对面的乘客竟然也在看张爱玲选集,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我。我们相视而笑。谁也没有打破沉默。
第二天,他要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售票员递给他的车票也是从c城上车的。他突然说,留个联系方式吧。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见过的多了,但是从来没留过。也许命中注定要发生什么,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给了他电话号码。但那时很长时间的一段日子里,我们没有任何联系。只知道他叫玉军,在离我不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是某高校中文系教师,对张爱玲颇有研究。
事情的转机是在一个夏天,他发了条信息给我,说:
“还记得张爱玲吧?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凭女孩的知觉,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按照常理,我们应该很快坠入爱河。可是我们没有,因为同时我了解了他许多。他有优秀的未婚妻。
这些消息对于我来说,无外乎死刑的宣判书。
那是一个晚秋的下午。茶馆里淡淡的音乐撩拨着心头的狂乱。我们相视而坐。不约而同地说出“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后,我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上画了一个圆圆“o”然后拂袖而去。从此,我们行同陌路,没有再联系过。
不记得我是以怎样的姿势离开茶馆的,不敢回头看他的面容是怎样的苍白!我只知道自己冲出了爱的藩篱。
随着一声刺耳的长鸣,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四壁的洁白,以及一些穿着白色衣服的工作者。温柔的年轻护士用她最柔软的手摸了摸我的前额说
“没事,你只是点皮外伤,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这些,对于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生活,按照哪个方向发展,似乎与我无关。从此,我不再看张爱玲的书了。
回到工作岗位以后,我把自己训练成一台有规律的机器:每天上班、下班,晚上除了写作还是写作或是上网,因为夜夜失眠。
三年后。董大姐是我们办公室的长者,又乐于助人,大家都喜欢她街道主任。她就坐在对面办公桌的大姐神秘地把我叫到她身边
“萍啊,你来了几年了,一直这样工作也辛苦的,父母又不在身边,真苦了你了。”
我淡淡一笑转身便去。
她一把拉住了我的衣角“别走啊,我有个侄子,人长得很帅,家境也好”我破口大骂“你有病啊?有病去精神病院治!疯子”
说着,冲出了办公室。
下班了,我一个人推着自行车走在拥挤城市的人行道上,看川流不息的人群怎样追赶时间奔向自己的房子。
回到宿舍,我仔细观察镜子中的我,我知道今天是我疯了,彻底地疯了。审视自己墙壁上每一处斑点,看看是否有人把脚印留下。这已经是第多少次审视了,我早忘记了。只是,是否,有人来过?那脚印记忆犹新。
那天晚上,我将墙壁敲打得咚咚直响,好象一个人的酣睡声。后来,我企图抓破安静的墙壁,那片洁白上至今还残留着血迹。
许多人、许多事,错过了一次也就错过了一生。一排排、一列列伟岸的树木,好象只是为了等我来,又好象是事先知道我的到来,刻意排成长队送我离去。那么时候才能再见呢?还是离开了就永远不会再见呢?那么这次回家乡,还有多少能记起来的呢!
经过了二十个小时的长途旅行,我终于到达了别离十年的家乡。我的记忆在这里已经全部翻新:一幢幢高大的楼房巍然耸立,一辆辆豪华汽车奔跑于宽阔的马路上,但我还是一眼就能辨别出故乡的摸样。我想,家乡也应该一眼就能将我辨认出来吧。那个稚气未脱的女子十年前是怎样在父母的叮咛中离开的,那一步三回头的身影我相信故乡还记得。而今,我回来了,带着一身的疲敝与沧桑。
母亲自然是张罗了一着好饭,父亲当然有男人固有的方式表达着对我的思念与疼爱。兄弟姐妹们自然都拥在我胸前,还有那些可爱的孩子不断地围着我喊姑姑或者姨妈。家乡,对我还是那么富有吸引力,觉得有好多问不完的人和事。
早就听说我隔壁的伙伴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在省城工作,5年前就结了婚。有个4岁的女儿。我回一次老家不容易,当然要去看望老朋友了。于是,第二天我又乘车来到省城,赶在了她家里。她的女儿是我见过的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女孩落落。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嫩白的肌肤,头发又黄又卷,怎么看怎么像芭比娃娃。我的伙伴丹不知道是爱情的滋润还是为人母的幸福,居然胖了很多。丹一见我就说我来得巧,说今天是她结婚纪念日。而她的小女儿竟然放下手中的玩具说:“不对不对,今天是落落的生日!”哦,原来她家是双喜临门哦。落落还告诉我说,她爸爸一会就回来给她过生日。我也便顺口问了句:“那你爸爸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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